加入英国国籍和英国护照的申请
英国的《1981年国籍法》明确规定,允许已经在英国定居的外国人申请英国国籍,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“入籍”。加入英籍之后,外国人将成为英国公民,可以自由的在英国居住,享有在住屋、教育、医疗、和经济补助等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。也可以持英国护照到世界各地旅行,享受在诸多国家的“落地签”便利,所以可以说英国护照是“世界通行证”。此外,外国人获得英国国籍之后,可以仅凭英国护照在所有的欧盟国家(外加挪威和瑞士)自由旅行,自由工作,经营生意,自由读书,而不需要另外申请签证。当然,加入英籍后的外国公民也会获得投票选举各级议员和首相,以及各种相关的权利。
加入英籍的条件
一般来讲,申请人需要已经在英国获得“永久居留权”的定居身份。这种身份相当于人们俗称的“PR”(根据欧盟法申请的英国永久居留权,叫做PR,俗称绿卡),或者是根据英国移民法申请到的永久居留权“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”(如果在英国申请),简称ILR,或者“Indefinite Leave to Enter”(如果在海外的英领馆申请),或“Permanent Residence Card”或“Settled Status”(通过EEA/EUSS申请)。
获得英国永久居留权的途径很多,包括在工作签证,海外首席代表签证,T1投资移民或企业家/商业移民签证,配偶签证,欧盟定居计划EUSS,人才签证,创新签证,难民等,或者在英国合法居留10年后也可获得永居。在英国出生的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拿到永居之后可以直接申请入籍,如果父母任何一方在孩子出生之前(孩子在英国出生)已经拿到永居,根据现行国籍法规定,则孩子被英国政府承认自动带有英国国籍,所以无需申请入籍,可以直接领英国护照。如父母一方在孩子出生之前已经加入英国国籍,则孩子无论在哪里出生都被英国政府认为自动拥有英国国籍,可以直接申请英国护照。
现行的1981国籍法规定,申请入籍的人士,必须是已经获得永久居留权超过12个月的人士。此外,申请入籍的人士必须在提出申请之前的连续5年内累计一共不可以超过450天,而在申请前的12个月内不可以超过90天。如果申请人在者5年内离开英国的时间太长,超过规定的时期,则需要向移民局提出特别解释,才能申请成功,或者需要等到符合条件时再申请。对于英国公民的配偶,则必须在提出入籍申请之前的3年内都在英国居住,离开英国的时间3年累计一共不超过270天,而在申请之前的12个月内不超过90天。英国公民的配偶不需要在获得永久居留权满12个月后申请,而可以在拿到永居后立刻申请入籍,只要申请人满足其它的条件(包括之前3年内都在英国)。
入籍考试(Life in the UK)和英语考试(CEFR B1)
如大家所知,入籍考试(Life in the UK)的要求目前已经提前到申请永久居留权之前。如果您在拿到永居之前已经通过这个考试,那么入籍时就不再需要参加考试。如果您在入籍之前从来没有参加过入籍考试,也没有获得免考(18岁以下,65岁以上者,或者有健康原因者免考),那么您必须要通过入籍考试。
另外,申请入籍还需要证明您的英语达到不低于CEFR B1的水平(相当于雅思4分)。目前英国移民局认可的境内考试机构(证书)有4个:LanguageCert; Pearson; Trinity 和 IELTS (SELT Consortium)。如果您是来自说英语的国家(具体国家清单请参照移民局官网或咨询我行移民律师)或者拥有英国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的学位证书,也被默认达到英语要求。
无刑事犯罪或其他不良记录的要求(Good Character Requirement)
国籍法要求申请入籍的人士,必须具备“良好品质”才可能被批准入籍。申请人除了需要找到两个推荐人之外,还必须向移民局说明之前有过的任何犯罪记录,如交通违纪(超速,没买保险,无照驾驶等被起诉罚款的),警察局警告(Caution),或被发挺判罪等,每种不同的犯罪记录都需要有相应的年限来清除,比如交通,警告等3年后清除可以入籍,12个月以下犯罪被判刑监禁需要5年后清除方可入籍,12个月-4年的监禁需要等10年后,而任何曾经被监禁4年以上的申请人则将失去加入英国国籍的资格。
申请英国护照
加入英国国籍需要进行宣誓(18岁以下孩子除外)拿到入籍证,然后即可申请英国护照。
以上只是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如何加入英国国籍,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,更多信息请参阅英国国籍法1981或相关官网,或咨询我行资深移民律师。